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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适死后,妻子为何将一外国女人的小像放进棺里陪葬?
胡适先生的妻子~江冬秀,两人是包办婚姻。
被放进胡先生棺内小像的主人~韦莲司。
胡适先生与妻子订婚约时,才14岁,江冬秀15岁。订完婚以后,胡适便去上海求学,再留学美国。
在美求学期间,胡先生认识了韦莲司,两人既是同学,又都是勤奋好学,而且男才女才,男貌女貌,经常一起做学术交流,互相吸引,互生情愫。
胡适先生虽说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,反对包办婚姻,但其本人是个孝子,母亲一个人把他拉扯大,深知母亲不容易,所以不想违逆老人家的意愿,损害母亲的面子,最终还是回国与江冬秀完婚。
回国以后,他和韦莲司一直书信往来,互诉衷肠,但毕竟已为人夫,现实难以挽回。
江冬秀虽说大字不识一个,但绝对也是一个个性强硬的人,因为胡适先生在国内找过情侣,但江冬秀用自己和孩子的性命相逼,硬是拆散了他们。
但唯独对于胡适先生与韦莲司的爱情,她持包容态度,估计她也明白,你俩永远都见不到,你也得不到他的人,心给你又如何?!所以胡适先生去世以后,妻子把韦莲司的像放进棺内,让这对灵魂伴侣永远在一起。
胡适的妻子江冬秀,鲁迅的妻子朱安。巧的是他们讲的是一个故事,不同的是,胡适爱江冬秀,鲁迅爱许广平。
胡适爱他的红颜知己,为了服从母命娶了江冬秀。奇怪的是,胡适居然爱江冬秀,还出了男人的“三从四得”的名言。
这是为什么?
江冬秀、朱安都是不识字的文肓。江冬秀为了给胡适写信,开始读书认字,江冬秀写的短短的信里,错别字和病句同信一样长,可是大文豪胡适爱看,江冬秀写给胡适的信,胡适要阅读N遍,然后把错字和病句修改好后,点无数个赞再加上甜言蜜语的信一同邮寄给江冬秀。
朱安不愿意听鲁迅的话放脚学写信,她只愿意给鲁迅的母亲当奴隶。只怪那个万恶的封建社会害得朱安悲凄一生。
江冬秀对胡适的爱是爱屋及乌,凡胡适爱的她都接受。她更是被胡适的红颜知己的爱而感动。
掌握了命运的女神受人尊敬,被命运玩弄了的女人,被人同情。
爱了一生的江冬秀,以大爱最终成全了这对有情人去另一个世界去爱吧。冬秀祝福你们生生世世地爱到地老天荒~~~
胡适多年留学,是典型的新派文学大家,但他的婚姻却具有十足的封建特色。因看中胡适面貌清秀,江冬秀的母亲有意为两人订婚。胡母本因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而心存顾忌,后经***先生依据二人生辰八字推算,江冬秀有宜夫之命,这才同意二人订婚。如此,十四岁的胡适和十五岁的江冬秀便稀里糊涂地定下了婚姻。
婚约既成,胡适便先后前往上海、美国求学。也是在美留学期间,胡适于美国纽约康乃尔大学结识了他一生的灵魂伴侣——韦莲司。
韦莲司是康奈尔大学一位教授的女儿,她学识渊博,经常同胡适做学术交流。一来二去,二人的精神世界发生碰撞,明晰了二人互为知己的事实。灵魂契合已是难得,他们却还郎才女貌,相貌相当。
是时胡适正值年少,眉清目秀自不必说,那份因学识而生发的儒雅之气更令人向往。韦莲司也生得一副好相貌,她金发碧眼,美得张扬坦陈,与东方的含蓄美大有不同,他们共同坠入情网是可以想见的。
但胡适毕竟是胡适,他誓要做那坦荡荡的君子,不行小人之举。他虽倾慕韦莲司,但发乎情止于礼,与她日常相处仍是恪守本分,二人讨论学术时,势必要再请来第三人以示避嫌,他也从未隐瞒自己已有婚约的事实。
当时新思潮频频涌起,青年男女反抗包办婚姻已成风气,胡适在五四运动时曾写过一个白话剧本《终身大事》,支持男女自由恋爱,反对封建包办。但他本人却不曾反抗,踏进了包办婚姻的围城。因胡适自幼失怙,母亲艰辛抚养他成人,他出于孝心不愿忤逆母亲。更因他与江冬秀的婚约拖得实在太长,二人都将近而立却还未完婚,此时退婚,又置江冬秀于何地呢?
1917年,胡适回国与江冬秀完婚,自此他与韦莲司只有信件来往,远隔重洋,相见寥寥。胡适博学广记,江冬秀却大字不识,两人分歧在所难免。婚姻期间,胡适出轨了曹诚英,向妻子提出离婚。江冬秀对此反应激烈,威胁若要离婚,她先杀了她与胡适的两个孩子,再***,抓住了胡适好面子的弱点,存心把事闹大,最后胡适与曹诚英分手,送她出国留学。
曹诚英一事即可看出,江冬秀性子不可谓不刚烈。但偏偏对韦莲司,她却体现出非凡的宽容,默许甚至鼓励他和胡适的信件来往,更在胡适死后,让他带着韦莲司的小像长眠。因为江冬秀知道,自己可以做胡适名正言顺的夫人,但胡适精神世界的空虚是她永远也弥补不了的,除了韦莲司谁都不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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